在线咨询 | QQ咨询咨询热线:0744-8222270 QQ:2899276108

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

来源:天津蓟州市友好医院 发布时间:2017-12-15 15:06

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
 
    一、联系制度。医院与社会监督员联系的科室定在监察部,联系负责人为监察部主任。联系电话:0744-8228362。监察部采取电话、信函、走访等各种形式保持与社会监督员的密切联系,听取其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同时加强与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,及时通报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工作的情况,取得各单位对社会监督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 二、座谈会制度。监察部每年分两次组织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或走访社会监督员,加强交流,探讨问题。原则上安排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。
    三、信息收集及反馈制度。社会监督员所提出的意见、建议,由监察部负责接收后分类整理,及时在医院进行责任分解,并将各部科室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情况及时向监督员反馈。
    四、社会监督员的选聘由各单位及社会各界推荐或本人自荐,在征求被推荐人和其所在单位意见后,报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由医院向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和监督员证。社会监督员实行聘期制,聘期三年,可连聘连任。聘任期满后,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,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;在聘期内,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社会监督员的,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;离开社会监督员岗位的,应及时将原社会监督员证交回。
上一篇:社会监督制度
下一篇:信访工作制度

联系我们

免费服务电话:0744-8222270
地址:天津市蓟州区无终园大街友好医院(中昌北大道)

  • 医院官方微信

  • QQ咨询

  • 在线咨询

Copyright@2012-2021 天津蓟州市友好医院. All Rights Reserved .湘ICP备 18000197号 特别声明:本站内容仅供参考,不做为诊断及医疗依据!
       传真:0744—8301613 邮编 传真:0744—8301613 邮编:427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