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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监督制度
来源:天津蓟州市友好医院 发布时间:2017-12-15 15:06
社会监督制度
1.医院设立社会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,有专人负责管理。
2.定期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院外社会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员,定期召开院外监督员座谈会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患者对医院医德医风、服务态度、医护质量和收费情况的意见,虚心接受监督,切实改进工作。
3.医院不定期向患者发放“征求意见表”,进行满意度调查,根据统计数据进行分析、整改;第三方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结果反馈后,监察部及时进行责任分解,各部按责任分解内容整改落实。
4.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内容:
①上岗人员必须佩戴有本人照片、姓名或编号、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章;
②公开张贴国家卫计委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;
③公开主要检查、治疗、手术、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,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的品种。
④对出院患者出具费用结算凭证。
⑤公开专家门诊姓名、职称、专科、时间、挂号费标准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