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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价管理制度
来源:天津蓟州市友好医院 发布时间:2017-12-15 15:14
物价管理制度
一、建立健全医院物价管理组织机构,成立医院物价管理委员会,由书记、院长任主任,分管院长具体负责,下设物价管理办公室,设立专职物价员,临床护士长、医技科室主任、设备科网上采购员、药品、物资及设备会计等为兼职物价员的三级管理机制,明确工作职责,落实各项物价管理工作。
二、学习和执行物价政策和法规,定期组织兼职物价员培训学习,及时掌握物价政策及有关知识,不断提高物价管理意识和水平,坚持以诚信为本,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。
三、建立健全物价工作管理制度,不断推进医院物价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1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收费标准。根据物价文件通知,及时作好医药价格的更新工作;新技术医疗收费项目,按规定程序申报,经物价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。
2、落实价格公示和查询制度。对药品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等收费项目实行明码标价,采用电子触摸屏、电子显示屏、自助查询系统和公示栏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,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查询。
3、完善价格投诉受理制度。设立投诉箱,公布价格监督和投诉电话,及时处理价格投诉和纠纷,主动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处理价格投诉案件。
4、落实医药收费复核制度及监督措施。完善医疗收费项目的病历记录,门诊病人费用实行费用清单制,为住院病人提供医药费用一日清单及出院病人提供医药总费用清单。接受患者的监督和咨询。
5、落实医药收费执行督查和物价质量考核制度,完善物价质量管理奖罚措施,落实质量持续改进,杜绝自立项目、分解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,维护医院和患者双方合法利益。
6、医院的所有收费,由财务部或收费窗口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,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(或不出具收据),向病人及家属收取各种费用。医院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,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。
四、妥善保管好有关物价部门下发的文件及相关资料,做好物价管理工作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装订和归档,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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